2015年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前夕,一份匯報材料被遞交至國家主席習近平手中,習主席閱讀批示完后,這份材料又獲得了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和副總理張高麗的批示,批示后的報告被發至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財政部等相關部門。
受該批示的推動,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先后召開多次討論會,商討如何解決可再生能源補貼拖欠、棄風限電等問題。近期國家發改委、國家財政部等部門出臺的多個與可再生能源有關的政策與此次國家領導人對該文件的批示有一定的關系。
該匯報材料獲得了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中國光伏行業協會,以及晶科能源、陽光電源、阿特斯、聯合光伏、海潤光伏、天合光能六家企業的聯合蓋章。
以下為匯報材料全文,該文件經修改后上報,最終上報文件與下文有少量出入。
關于光伏電站電費久拖不決的緊急報告
尊敬的習主席:
近年來,我國太陽能光伏行業快速發展,為降低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提升新能源消費占比做出了重要貢獻。黨的十八大報告從戰略高度提出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性,您以博大胸襟與智慧闡述了青山綠水與金山銀山的辯證關系,指引和激勵著廣大可再生能源工作者。預計到2015年底,我國光伏發電累積裝機量將突破4300萬千瓦,成為全球光伏制造和應用第一大國。但由于光伏電站電價補貼的長期拖欠,嚴重危及著行業的未來發展。
一、光伏發電補貼拖欠情況
補貼拖欠金額超過100億元。根據《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2]102號)、《關于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638號)等相關政策規定,光伏發電項目可及時申報取得上網電價補貼。但自財政部2013年9月組織第五批《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項目申報之后就停止了相關申報。依據國家能源局發布的數據,2014年度新增光伏電站并網容量達到1060萬千瓦,加上2015年新建項目,截至2015年9月,已有超過2000萬千瓦的光伏項目未能獲得補貼資金,總的拖欠金額已超過100億元。
補貼發放的程序及周期冗長?,F行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的申報、審核、撥付程序是:由地方財政、價格和能源部門初審,經國家財政部門會同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三家審批,然后再由中央財政撥付至地方省市縣區級財政,繼而發放至發電企業或由電網企業代付。申報程序繁瑣,資金調配周期長(從申報到公示結果一般跨時一年,加上申報等待及資金撥付時間,實際周期會更長)。